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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实施“五项工程” 推进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07-04-13

    近日,珠海市斗门区在各镇、村和基层站所部署实施“廉洁、阳光、为民、创新、保障”五项工程,探索构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廉洁工程”构筑拒腐防变自律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利用农村党员活动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树榜样、学榜样、做榜样”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对镇村干部加强节日廉洁教育,实行节日督查制度。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知识测试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全面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阳光工程”构筑民主管理约束机制。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和党务公开及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全面推进“村帐、组帐镇代管”制度,把好民主理财、委托代理、财务公开“三大关”。健全农村议事规则,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两委”研究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监督作用,强化民主监督。建立村务公开、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对长期不公开和违反决策程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为民工程”构筑群众利益维权机制。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切实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完善部门单位和干部职工挂钩村联系农户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建立“三级代理制”,把代理服务点设到村(居),为群众代办需到区、镇审批办理的事项。健全信访工作、农村教育、医疗、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创新工程”构筑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建立基层廉情分析制度,镇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排查农村基层干部苗头性问题。实行“双述双评”制度,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公开“述职述廉”,由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实行党风廉政“三员”制度,各村明确一名村党支部委员兼任纪检委员、聘任一名党员为监督员、聘任一名非党员村民为信息员。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五、“保障工程”构筑监督制约惩处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解、建立责任制考核机制和落实责任追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对重大村务议事规则、村财务、集体资产管理和集体资源招投标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农村公共设施、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和违反规定举新债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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