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04年开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以来,不断拓展信息网络技术应用领域,陆续建成了“政府绩效评估系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最近,又将四个系统整合成“行政电子监察评价中心”,推动网络技术实时监控上新台阶。 一、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逐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对31个部门23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全程电子监察的基础上,2006年1月将全市28个部门19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控范围,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四项功能。2006年3月,该市建成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系统,重点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监控,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多项功能基础上,新增并联审批、提前介入、在线协商、信息共享四大功能,通过与重大投资项目的16个相关审批部门联网,采集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各个环节的审批信息,实行实时监管、绩效监督和违规警示,对单个部门的审批进行分段监督,对各个阶段的接力式审批实行全程监管。 二、自动问责,刚性约束。从2006年4月起,深圳市监察局牵头开发政府绩效评估系统。今年2月,该市通过了《政府绩效评估指导书(试行)》和《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评估分为行政业绩、行政效率、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成本四个方面,设置24个评估指标;对区一级政府的评估分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设置42个评估指标。选择16家政府职能部门和6个区政府,作为绩效评估先行试点。评估实行内、外部相结合的办法。内部评估,由市绩效评估办根据被评估部门提交的报告,作出评估;外部评估,由市绩效评估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公众代表以及第三方咨询机构等,对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估。评估作出后,系统将发出“红、黄、蓝、绿”等不同颜色,分别予以警示、督促整改。其中绿色表示绩效良好;蓝色表示绩效存在少量问题,但可以自我整改和完善,属正常区域;黄色表示绩效存在较多问题,或经过多次整改效果仍不明显,属于预警区域;红色表示绩效存在严重问题,属于危险区域。 三、信息共享,提高效率。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系统,根据“职能不变,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原则,及时提供前置部门的审批信息,使后置部门尽早介入,节约了各部门的接力时间。目前,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审批时限从最多的386个工作日,缩短到1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从最多的336个工作日,缩短到105个工作日。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于2007年4月建成。系统不仅实现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还纳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公证处、房屋租赁办等非行政单位的信息资源。系统自动采集审批数据,按自然人、法人、审批事项等主题,分类建立检索机制。如,对电子证照查询等事宜,系统可自动采集审批结果,并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归类,建立证照数据库,有效杜绝黑中介的出现。 来源:省纪检监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