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纠风办近日向全省各级纠风部门作出部署,从即日起严查秋季涉教乱收费,并将此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学校政风行风结合起来,凡发现有乱收费情况的学校,在民主评议时直接扣除其综合得分,然后再进行排名,排名落后的要追究校领导的责任。 检查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检查对学校的乱收费。主要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对学校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和乱摊派,是否利用职权索要、划拨学校资金,是否强制学校接受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是否按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有无虚拨、截留教育经费等行为。二是检查义务教育阶段的乱收费。主要检查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否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是否继续收取学杂费,是否收取借读费,是否招收实验班、特长班、重点班且实行高收费等。三是检查高中教育阶段的乱收费。主要检查公办高中所办分校是否违反“四独立”(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教师队伍)规定,是否以优惠条件抢夺生源,公办高中是否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四是检查高等院校教育乱收费。主要检查高等学校是否弄虚作假借中外合作办学之名进行高收费,大中专院校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转学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及考试费、答辩费等。 河南省政府纠风办要求,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以及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索要、划拨学校的资金,必须退还。对没有按规定按时足额向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拨付教育经费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督促他们及时拨付到位。对出现严重乱收费行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由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并建议有关部门降低相关收费标准。对借中外合作办学之名进行高收费的高等学校,建议有关部门撤销办学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来源:深圳明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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