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8日召开的省级机关贯彻落实 《山西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工作任务分解部署会上,共部署了165项任务,包括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个方面,涉及44个牵头单位、57个协办单位……这是我省贯彻中央精神,突出山西特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前不久,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全党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作为我省今后5年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结合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我省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作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良性互动、统筹推进的工作部署,提出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主动权的相关措施。 《实施办法》全文共八部分,33条,涉及165项任务,其中教育方面31项、制度方面21项、监督方面39项、改革方面31项、纠风方面20项、惩处方面17项、抓好贯彻落实方面6项。实体部分着重对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取得监督实效;四是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五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我省《实施办法》既全面体现中央精神,又联系实际突出山西特色。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中,提出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申纪兰精神、右玉精神等示范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在强化监督制约中,提出要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重点加强对煤焦领域行政审批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强对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中,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将推进煤焦领域、农村基层和国有企业改革列为重要内容,强调要深化煤焦领域监管体制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提出要加大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煤焦领域的腐败案件,征地拆迁、支农惠农资金使用、集体资金管理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薪酬管理等活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将贯彻落实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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