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一举侦破了以原英德市人民医院院长罗渠成为首的贿赂窝案。该窝案共立案侦查4件4人,涉案金额人民币880万多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打了一场漂亮的治理商业贿赂大仗。令人值得深思的是:罗渠成曾长期担任市人民医院领导职务、英德市人大代表,获得过多种荣誉称号。那么,头顶多项光环的他是如何陷入贿赂泥潭中而不能自拔的?我们从中又可以得到什么教训? 一、基本案情 罗渠成,男,1945年8月生,汉族,广东省大埔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91年至1996年5月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1996年6月至2004年6月任市人民医院院长,2005年9月退休。 根据群众举报,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5月16日对罗渠成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同年5月17日对其监视居住,同年6月19日对其拘留,同年6月29日对其逮捕,同年9月25日侦查终结查明:(1)1997年至2003年间,罗渠成在担任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8万元;(2)1991年至2005年间,罗渠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拥有巨额财产人民币1,831,970.08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2007年12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以罗渠成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22日一审判决罗渠成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二、犯罪特点 从罗渠成的犯罪过程来看,该案具有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作案时间跨度长,受贿次数多、数额大。据查,罗渠成从1991年升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起,便从节日的礼品、红包开始了其受贿的历程,直至2004年6月在院长岗位上离任,前后时间足足有14年之久,而其收受贿赂次数之多久连他本人也难以数清,收受贿赂总额也有200多万元,单是在2001年罗渠成一次性转移其子家中的赃款就有133万元。 二是收受贿赂的范围广,行贿人员众多。这也是罗渠成案的另一个特点。从本单位干部职工、医务人员的礼品、红包到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以及建筑承建商的“茶水费”、“好处费”、“感谢费”等等,其收受贿赂的范围涉及了医院的所有大小事务,仅是从他住宅里搜查出来的各种洋酒、国产名酒就有近四百瓶。据罗渠成交待,除了一些行贿“熟客”外,还有一些人员已根本记不清了。据查,罗渠成案涉及的行贿人姓名、单位清楚就有几十人之多,其收受贿赂的范围不可谓不广。 三是行贿人员无孔不入,名堂众多。虽然在罗渠成收受贿赂的过程中并没有明显的索贿行为,但他从担任市人民医院领导岗位开始,就注定其后半生摆脱不了贿赂的影响。由于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建筑行业当中的巨大利润,促使一些不法商人利用种种机会,想出各种花招、各种名堂对罗渠成之流的败类进行腐蚀,从传统节日的名酒、名烟、红包、利是等开始拉拢,再利用“茶水费”、“好处费”、“感谢费”等令其不得不缴械投降,使得其陷在“糖衣炮弹”之中而不能自拔,不得不听从这些不法商人的摆布。 三、案件剖析 罗渠成自上世纪60年代起就投身于英德的医疗卫生事业,为英德人民的身体安康、英德卫生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表扬,其本人也多次获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等众多荣誉称号,因而也将自己推上医院的领导岗位。曾经的荣誉不代表他永远不犯错误,往昔的光环掩盖不了他贪婪的欲望。从罗渠成的犯罪过程、犯罪心理来看,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这是罗渠成大肆收受贿赂、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从罗渠成的成长到堕落的过程来看,他平时只注重了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和钻研,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拥有令人羡慕的荣誉和地位。但是另一方面,他却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树立好,导致其权力观也发生扭曲,不能正确对待荣誉、地位和权力。当腐败的种子遇到合适的土壤时,他就会生根、发芽。因此,当罗渠成在1991年走上医院领导岗位,开始拥有权力和地位时,他内心贪婪的欲望便无法控制,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失去了自我约束能力,就在这时开始,他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收受了第一笔贿赂,之后便不可收拾了,正如他在悔过书上所写:“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失去了坚定的自我约束能力。从收受传统节日的红包开始,一步一步走上收受大额的‘好处费’、‘茶水费’、‘感谢费’等违法所得。从开始收受贿赂时的拒绝、害怕、退款,又慢慢变得平静、自然、无所谓、麻木不仁,数额越来越大……”。 2、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怪。这也是罗渠成大肆收受贿赂的主观因素之一。在罗渠成作案过程中,这一心理始终贯穿其中。由于平时不注意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在收受贿赂时认为双方你情我愿,自以为隐蔽,人不知鬼不觉,因此心存侥幸,万一东窗事发,还可以动用各种关系、手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早在2001年查处市人民医院采购员潘某受贿案时,罗渠成嗅到风声不对,便打起自己如意算盘,内心盘算着如何避过这一劫,因此他就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他四处寻求政治庇护,向纪检部门“自首”其收受某建筑承建商的一部分红包款,以换取领导信任,将大事化了;另一方面,他秘密将一直以来聚敛的大部分不义之财133万元转移至顺德其子家中,以防万一。此时,罗渠成不但不思悔过,反而认为自己狡兔三窟、鸿福齐天,以后更加会一帆风顺,因此更加变本加厉,在其任职后期的两、三年间就疯狂敛财近100万元。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最终他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3、“59岁现象”心理作怪。除了以上两方面的心理因素外,罗渠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还有他扭曲的补偿心理和临退休再捞一把的心理作怪。罗渠成46岁走上英德市人民医院领导岗位、51岁当上正院长,而他收受贿赂就集中在51岁到60岁任正院长这段时间。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罗渠成错误地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地为医院做了一辈子,对方又是心甘情愿,自己收些好处费也是正常的,而且也要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儿女的生活考虑,正是由于这一心理,对金钱的贪婪,促使罗渠成在面对不法商人进贡时,心安理得地笑纳了,即使在他56岁时逃过“一劫”之后仍然如此,仍然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退休后,罗渠成还天真地认为,将自己的户口迁往外地就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罗渠成的晚节最终仍是不保,他自己设计的美好晚年生活还是落空了。 四、对策 通过对罗渠成案的剖析,我们认为,遏制和杜绝医疗卫生系统的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除应继续加强教育外,还要从制度、监督层面上加强力度。 1、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和法制教育。首先要加强以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为核心的政治思想教育,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二是加强以遏制和杜绝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为重点内容的廉政自律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腐败行为对个人、家庭、单位以及全社会的严重危害性;三是大力加强开展以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为重点内容的法制教育,通过对《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使到广大医务人员能以法制意识规范自己的各种行为,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好法四联动的现代公民。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指出:“稳步推进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当前,首先要针对国有医疗机构的业务性质、特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严格、具体、系统、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药品设备采购等规章制度,使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有章可循,铲除权力运行中存在以权谋私的空间和漏洞,使有以权谋私之心者没有以权谋私的可乘之机。其次,扩大监督体系的范围,从单纯职能部门的监督拓展到职工监督、人民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完整而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加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反馈的环节控制。 3、要着力加强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全民的反腐倡廉意识,并将之付诸于行动之中,使腐败行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角落都无所遁形。(供稿:英德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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