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英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英德市监察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具体名称和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2.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审核、发布公文;
3.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4.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5.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
6.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各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干部人事工作;
7.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值班、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
8.负责机关党群日常工作。
(二)宣教调研室
1.负责开展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3.负责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及相关网络信息传播工作;
4.负责机关的新闻实务、机关信息公开及网络媒体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起草市纪委监委重要文件文稿;
6.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
1.负责综合协调镇(街)和市直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党内监督、党的问责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全市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
4.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5.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作风问题;
6.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
7.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理论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8.负责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9.负责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四)信访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室)
1.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查申请;
3.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和网络举报事项;
4.负责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5.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2.统一受理信访室移送的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3.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4.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
1.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镇(街)党委、纪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2.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
3.承办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七)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
1.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街)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2.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街)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4.负责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
(八)第四至第七审查调查室
1.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办理下一级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3.第六审查调查室同时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和对外宣传,承办全市反腐败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