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市委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巡察组对英红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10日,市委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巡察组向英红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关于“研究部署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定期在班子会议上及时通报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压实各级领导的把关责任。2023年5月12日,班子会议上通报了镇综合行政执法巡察反馈情况,认真学习领会市委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整改工作;2023年5月29日,班子会议通报了镇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部署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7月14日,班子会议通报了2021-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及法院裁定情况。
(二)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6月6日上午,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组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6月7日下午,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林业执法工作组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通过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会,结合具体案例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2023年6月7日上午,镇司法所组织法制审核人员集中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核质量,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三)关于“办案覆盖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5月,镇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组针对是否存在“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的违法行为开展检查,检查单位共计30家,对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没有未整改的场所。自2021年3月15日至今,英红镇共立案104宗,涉及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等领域,后续将继续加大卫生健康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住建执法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违法线索的核查及查处。
二、关于“基础保障不充足”问题
(一)关于“人员配置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英红镇将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通过公务员招录进一步补充执法力量。
(二)关于“财政保障能力差”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办公经费已纳入镇本级财政预算。
(三)关于“执法设备不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购买执法服装计划。同时已购买两台华为手机作为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终端机,切实提高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工作效率。目前,英红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已配备台式电脑6台,华为手机2台,手提电脑1台,彩色打印机1台,便携式移动打印机1台,执法记录仪5台。
三、关于“执法不严谨存在败诉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使用自由裁量不当”问题,现已撤销案件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续将加强与市林业局对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执法质量。
四、关于“执法不严格造成财物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毁林复绿不处罚”及“罚没财物处置不当”问题,2023年6月7日下午,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林业执法工作组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23年6月6日上午,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组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问题
(一)关于“巡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领域的巡查、检查力度。2023年5月,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组针对是否存在“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的违法行为开展检查,检查单位共计30家;2023年上半年,农业执法工作组针对农资店、兽药店是否存在售卖劣质假冒农药兽药种子的违法行为开展检查,检查单位共计15家,针对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存在申请的设施农业用地上进行生产加工等非农行为开展巡查19次;2023年6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与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组针对是否存在“从事无照经营的”“是否建立商品进货、销售及使用台账”“是否存在不合格及过期商品”等开展检查,检查单位共计8家。
(二)关于“认定事实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建设仓库地块于2021年10月20日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英红府设施农用(备案)【2021】1号),设施农用地备案面积3.18亩(2120.27㎡)。
(三)关于“以罚代管”问题
整改情况:经与自然资源与林业执法业务部门对接,处理非法占地和非法占林类型案件中,处罚涉及没收违法建筑物应将没收的违法建筑物移交英德市财政局,涉及恢复土地原状、补种林木、恢复林地原状的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六个月后申请清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续将严格按照上级单位的业务指导,不断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流程,确保处罚措施执行到位。
六、关于“存在不正确履职的行为”问题
(一)关于“压案不查不立”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1日向英德市林业局汇报涉林违法线索查处情况;2023年3月20日,将英德市众创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移交市林业局;2023年7月5日对英德市亿韵茶业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立案调查;2023年7月镇执法人员对禅茶溪谷文旅项目用地范围内原广东省红星茶场中学及原英德监狱二监区旧砖房进行调查,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相关规定,不予立案。
(二)关于“违法案件涉嫌应移未移”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两法衔接”的相关规定“对于镇街办理的涉刑案件和线索,由镇街先移送给对口的‘两法衔接’市行政主管部门,再由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两法衔接’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移送案件或线索给同级公安机关,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移送材料抄送同级检查机关备案”,现已将案件移交至市林业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2501383;邮政地址:英德市英红镇人民政府大楼201办公室;电子邮箱:ydyh_zfb@gdqy.gov.cn。
中共英德市英红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