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诗词大奖赛活动的通知
作为2008年英德市“十个一”倡廉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市“廉政诗词大奖赛活动”正式开始,现面向全市征集作品,欢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诗词爱好者踊跃投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征稿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5月2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2008年5月21日至2008年6月21日为大赛评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市“十个一”倡廉工程组委会组织实施。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要求采用古体诗词、新诗(含散文诗)体裁,各种体裁均应符合各自的格式规范。引用典故要有注释。新诗每首不超过30行,散文诗每篇不超过500字。均为一页一首(篇),发表与否均可,但拒绝在其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来稿每人限1-5首(篇)。
2、作品格式,用word排版、B5纸(18.4*26.9CM)打印,稿纸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另请填写《英德市廉政诗词大奖赛活动参赛报名表》(见附件),此内容不得在作品中出现。作品投寄地址:英德市纪委宣教室,邮政编码:513000,联系电话:0763-2239878,电子邮件发信箱:ydjwb@21cn.com。
3、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所征集的作品拥有收录入书、制作廉政宣传品和作品展览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评选标准
1、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反映城乡改革发展变化且具有英德特色。
2、正面描写和反映反腐倡廉新人、新事、新风尚和廉政建设新成就,突出讴歌崇尚廉洁奉公的主题,也可以通过讽刺幽默的写法批判腐败、丑恶现象,正反结合均可。
3、创作立意新、形式活、具有时代特色、有深度广度;简短通俗、意境深远,易为大众接受。
4、作品和创作说明要做到协调统一,互为补充,珠联璧合。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对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所有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收编入《英德市反腐防线共构筑(2008)》一书中。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在清远市党风廉政建设基地展出和英德诗社《鸣弦诗词》上发表。
附:
英德市廉政诗词大奖赛活动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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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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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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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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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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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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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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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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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
创作说明 |
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如创作说明栏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来源: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