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英德市村(居)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英纪发〔2005〕13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委:
现将《英德市村(居)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到村一级,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纪委。
中共英德市纪委
2005年11月23日
英德市村(居)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市在今年村(居)“两委”换届时,在全市256个村委会和42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村级纪检委员。为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的作用,特制定村(居)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村(居)纪检委员在镇(街道)党委、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检查监督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在本村(居)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协助村(居)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三、对村(居)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行使监督权、批评教育权,监督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情况、村务公开情况。
四、受理村(居)民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做好化解矛盾工作。
五、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六、纪检委员每半年向村(居)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的监督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